问题 | 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净身出户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况女方可能会净身出户:
①女方存在重婚行为,重婚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 当女方有重婚行为时,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的忠诚原则,给另一方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涵盖财产等多个方面,极有可能导致女方在离婚时净身出户。 ②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同居的行为。 这种行为公然违背了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破坏了婚姻的基本秩序。 无过错方出于对自身权益的维护,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在财产分配上,法律通常会倾向于无过错方,可能会让女方净身出户,以此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③女方在婚姻中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伤害了家庭成员的感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女方净身出户的情况。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具体的财产分配并非一概而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综合的判断,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处理离婚财产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小丽不仅与他人重婚,还与他人同居,且时常虐待家中老人。小朱无法忍受,提出离婚,并要求小丽净身出户,小丽则认为不应净身出户,双方就财产分配产生激烈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丽的重婚行为严重违反婚姻忠诚原则,给小朱带来极大伤害,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使小丽净身出户。 2、小丽与他人同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破坏婚姻秩序,小朱要求损害赔偿合理,法律会倾向于无过错方小朱,小丽可能因此净身出户。 3、小丽虐待家庭成员,伤害家庭感情,小朱有权要求小丽少分或不分财产,极端情况下小丽可能净身出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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