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没离婚就怀了别人的孩子算重婚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单纯只是怀有他人的孩子,这一情况并不能直接被判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定义是,有配偶的人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却与之结婚的行为。 倘若在婚姻关系依然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一同生活,这种情形才有构成重婚罪的可能。 仅仅是怀有他人的孩子,这仅仅属于道德范畴内的问题,不一定就会触犯刑事法律。 然而,要是处于未离婚的状态下,却与他人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又或者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却以夫妻的名义持续共同生活,那么就符合了重婚罪的构成条件,是很有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必须要留意的是,重婚罪的认定过程是比较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仔细的判断。 倘若在这方面存在疑惑或者不确定的地方,为了能够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建议大家及时去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给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小胡发展关系并怀有小胡的孩子。小朱并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李认为小朱构成重婚罪,小朱则认为自己只是道德问题,不构成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虽怀有小胡的孩子,但未与小胡登记结婚,也未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按照重婚罪的定义,这种情况不构成重婚罪,仅属于道德范畴问题。 2、重婚罪的认定需符合法定条件,如未离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本案中小朱不符合这些条件,所以小李认为小朱构成重婚罪的观点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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