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二年以上属于事实婚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倘若一对情侣同居达到二年及以上,通常情况下就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然而,从1994年2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往后,我国便不再对事实婚姻予以承认,此时的同居关系也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假如同居的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同居生活的,即便他们同居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二年,那也仅仅只是一种同居关系,而非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双方的财产问题以及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都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 比如,双方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来做出裁决。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同居情况,都必须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而准确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因为不同的案件情况可能会存在差异,法律的适用也会有所不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1995年开始同居,同居超过两年。后两人感情破裂,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虽未结婚但同居多年应按婚姻关系处理财产等,小李则认为只是同居关系,应按同居相关法律处理。 案情分析: 1、他们1995年开始同居,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构成事实婚姻,只是同居关系。 2、关于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依据同居关系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而不是婚姻关系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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