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同居花钱可以起诉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男女同居阶段,双方共同支出的钱款,多数情况下是难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的。
在恋爱期间,倘若这些花费是基于共同生活以及日常消费等目的而产生的正常支出,像一同购买生活用品之类的情况,这类支出具有一定的互助性质以及共同生活的特性,很难将其界定为借款,也没有明确的让对方返还的要求,所以通常是不能通过起诉来要回的。 然而,要是存在明确的借款约定,例如其中一方明确向另一方借了钱并用于特定的用途,并且能够有相关的证据来予以证明,那么就可以依据借款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向对方提出要求其返还借款的请求。 总之,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综合判断,是否能够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同居期间的花费,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期间,有许多共同支出。小朱认为这些支出是为了共同生活,自己花了太多钱,想让小李分担部分费用,便起诉小李。但小李称这些都是正常共同生活支出,并非借款。小朱却觉得有几笔钱是借给小李应急的,有聊天记录为证。 案情分析: 1、若按照正常共同生活支出来看,这种支出具有互助性,小朱难以要回。 2、若小朱能证明特定款项是借款,如聊天记录可证,依据借款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小朱可要求小李返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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