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离婚与他人生子孩子算重婚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离婚却与他人生子,这种情况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定义明确指出,一是有配偶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却仍与之结婚。 倘若仅仅是与他人有了非婚生子女,然而并未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通常来讲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 不过呢,要是以夫妻的名义一同生活,还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在这样的情形下,就很有可能构成重婚罪了。 判断的重点就在于是否存在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者是否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如果仅仅只有生育子女这一行为,而缺少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必要条件,一般是不能将其认定为重婚罪的。 总而言之,对于未离婚却与他人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这个问题,必须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全面且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需要仔细考量各种因素后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关系,尚未离婚。小朱却与小胡育有一子。小胡知道小朱有配偶,小朱与小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小李发现后,认为小朱和小胡构成重婚罪,小胡则认为自己虽育有孩子但没结婚就不算重婚。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胡育子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单此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2、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对外宣称夫妻关系,这种情况符合重婚罪中“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很可能构成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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