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给小三现金赔偿能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丈夫给予小三的现金赔偿,其缘由是基于非法同居等过错行为,那么这种赔偿通常是能够要回来的。
之所以可以要回,是因为这样的赔偿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原则,从法律层面来讲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比如说,丈夫在与小三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下,出于弥补过错而给予现金赔偿,这种情况下,法律会倾向于让受害者拿回属于自己的权益。 2.然而,要是该现金赔偿是基于合法的赠与行为,就比如丈夫把现金当作礼物赠予小三,并且已经完成了交付的过程,那么想要要回就会比较困难。 这是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在一般的常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进行撤销的。 这就如同你把一件东西真心诚意地送给了别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要回来的道理是一样的。 3.总而言之,必须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别是否能够要回丈夫给予小三的现金赔偿。 倘若这是基于过错行为而产生的赔偿,那么就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主张要回;但要是属于合法的赠与行为,那就需要具体地分析是否满足撤销赠与的相关条件。 只有清晰地分辨清楚这些情况,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与小胡有不正当关系,后小朱给了小胡一笔现金赔偿。小李得知后,要求小胡返还这笔钱,小胡拒绝,称这是小朱赠予自己的。双方对这笔钱的性质产生争议,一方认为是基于过错行为的赔偿,另一方认为是合法赠与。 案情分析: 1、如果能证明小朱给小胡现金是因为非法同居等过错行为的赔偿,依据公序良俗原则,这种赔偿违背法律支持,小李可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2、若小朱给小胡现金是合法赠与且已完成交付,按照赠与相关规定,小李要回会比较困难,需看是否满足撤销赠与的条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