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出现出轨行为并最终导致离婚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是可以向对方要求损害赔偿的。
按照法律条文来讲,倘若夫妻中的一方存在重婚行为,也就是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 或者与他人同居,这里的同居指的是有配偶的一方与婚外的异性,既不是以夫妻名义,又能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在一起; 又或者实施了家庭暴力,对另一方进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较为重大的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的那一方就拥有权利去请求损害赔偿。 像出轨这种行为,如果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程度,无过错方就能够主张损害赔偿。 不过,这里有个重要的点需要注意,那就是无过错方必须要提供确凿可信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出轨以及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比如聊天记录可以清晰地展现双方的暧昧对话,照片能直观地反映出他们共同居住的场景,证人也可以出面证实相关情况等。 要是证据不够充分,那么就很可能难以获得损害赔偿。 总而言之,只有当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并且无过错方能够拿出足够的证据时,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怀疑小丽出轨,后发现小丽与小胡存在暧昧关系且有共同居住的迹象。小朱提出离婚,并要求小丽给予损害赔偿。小丽否认出轨及同居事实。小朱拿出一些聊天记录和照片,但照片比较模糊,难以确切证明同居关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小丽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小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 2、小朱现有的照片证据模糊,聊天记录可能也不足以确切证明同居事实,若无法补充有力证据,小朱可能难以获得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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