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能否反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同居关系中所引发的析产争议案件中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并没有资格提起反诉要求离婚。
这是因为同居关系本身并不构成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 离婚,是针对于已经依法缔结的婚姻而言,是对这种合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所必备的法律程序。 然而,同居关系的解除以及离婚在法律性质以及处理方式上都具有显著区别。 在此类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中,法院只是负责审理关于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如何进行划分、归属等相关事宜。 如果当事人希望终结现存的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必须以合法婚姻的形式为基础,并且按照法定程序来完成这个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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