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能否反诉离婚案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解除同居关系之财产分配纠纷及诉讼离婚分别是两种截然不同性质类型的法律事件,无法转换为反诉形式来进行审理。
在解除同居关系之财产分配纠纷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对同居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划分。 然而,诉讼离婚则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复杂问题展开的。 这两类法律事件的法律依据和适用规则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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