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结婚证办理婚礼的婚姻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此可见,没有领取结婚证书便匆匆举办婚礼的事实情形,其在现行法律条文中并不被认定为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实际是一种未婚同居的状态。
在此种情况之下,不可能出现传统意义上的离婚这一概念。 如果两位当事人决定分道扬镳,他们只需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除这段同居关系即可。 然而,当涉及到同居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以及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时,若产生了争议,那么他们就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处理这些财产分配问题时,通常会依据双方各自的贡献程度、投入比例等客观指标进行确定; 至于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纷争方面,法院将充分尊重未成年人权益,并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诉求,依法做出公平公正的司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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