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认定最新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非法同居这一概念主要体现在有配偶之人与其婚姻以外的其他异性保持了长久且相对稳定的共同居住关系。
然而,他们并非以夫妻之名正式缔结婚姻关系。 值得强调的是,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坚决禁止已婚人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人存在不正当性关系,这种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范畴。 若已有配偶之人与其他异性在公共场合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则可能会因触犯刑法中的重婚罪而面临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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