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的财产处理方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事实上形成的婚姻所产生的财产关系时,应主要参考法律认可的婚姻中财产的处置方式。
对于双方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类财产,若能够被确认为共同所有,则应当根据组合共有的准则进行分割; 反之,如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存在明确的约定,那就依据此约定予以处理。 但是,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事实婚姻必须满足特定的构成要素,否则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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