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法律规定中,若男女双方被认定属于同居关系形态下,在这一段长期而稳定的同居期间内所积累起来的共同劳动所得以及添置购买的各类资产,都将被视为通常所说的共同财产范畴之内;
同时,这个期间里对方各自秉承继承权或是得到赠与而来的财产,则归属于各自身份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范围内。 另一方面,为了共同从事生产活动以及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与债权问题,也会按照常规的共同债权、债务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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