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方式,我们有以下建议供您参考:若您与另一方能在同居期间就能妥善地解决财产方面的分配问题,那便可依照协商而来的分配方案进行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若是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不妨提交至有权机构进行处理,由相关专业人士依据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公正分割。倘若法院判定此类财产无法进行分割,抑或是通过分割可能导致其价值受损,他们将会考虑对事实上已是一个整体的财产进行评估和估值,并采取例如拍卖等形式,进而将所得收益作为各方的利益分配。若被正式确认为同居关系的双方,同居期间所劳作所得的收入以及共同购置之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至于在这期间分别从父母或他人处所继承或领受的财产,则自动归属于当事人所有。在共同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债务和权益,应按照双方共同的责任去承担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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