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父母两人扣4000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赡养两位父母所需承担的扣除总额应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并非先前所传闻的4000元。此处所述的“赡养人”包括那些年龄达到或超过60周岁的父母亲,以及在其子女皆离世后仍旧居住于同一屋檐下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若纳税人身为独生子女,则可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然而如果该纳税人并非家庭中的唯一孩子,就需要与兄弟姐妹共同负担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前提是每个人所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在此情况下,可以采取协商分配或者预先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分摊比例,同时也可以允许被赡养人自行决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即谁担当主要的责任。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签署书面分摊协议以明确具体的分工和承担额度,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该分配方式和额度应保持不变。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