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税务报审时,父母赡养费怎么计入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中,如若父母当中任意一方年满60周岁,即符合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
此项扣除并不会受到老年人数量多少的影响,无论是单独赡养还是共同赡养。 具体来说: 倘若您属于家中的独生子女,那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将全权归您所有; 而2.若您并非独生子女,则需与您的兄弟姐妹们协商,共同决定如何公平地分担这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或者也可由被赡养人自行指定分摊金额比例。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若兄弟姐妹们均摊此项费用,则无需签订书面协议; (2)但若需通过协商或由被赡养人指定分配比例,则必须签署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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