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后出差期间死亡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员工因病而逝世后所享有的补偿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当员工因疾病离世,他们的直系亲属有权得到因安葬所需的补助金、还包括了对抚养子女及赡养父母等所有抚恤金的支付以及一次性的人道主义偿款。 其次,关于补助金额的问题,其上限是已接收安葬地区的年初至辞世年份的六个月内的当地平均职工月份总工资额。 再者,对于抚养亲属抚恤金这部分,它会按照去世者在职期间的薪资水平,由他的法律伴侣每月享有40%的额度,其他亲属则是每个家庭成员每月30%,至于那些没有亲戚照顾的老年人或儿童,他们将可以每个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额外享有10%的补充额度。 最后,一次性的人道主义偿付款项则是按照上个财政年全国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总额的20倍来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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