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断绝父子关系的法律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针对自然血缘关系而言,其实施解除亲子关系的方式并不被允许。
然而,对于法律所认可的父母子女关系,却存在进行解除的合法途径。 具体来说: 当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时,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生物学联系就会按照法律条文正式予以消除; 另外,由于继父母与继子女这层关系是基于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的婚姻关系建立起来的,而且也可以因为这对父母的离婚行为而终止。综上所述,根据法理学的一般原则,父亲与子女间建立的亲情纽带从本质上来讲无法通过任何途径进行切断。 值得强调的是,唯有涉及到收养关系以及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特定情况,方可在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的前提之下,实现解除此类关系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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