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女无力抚养怎样脱离关系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经过收养方捕捉契合点并达成共同意愿便可解除收养关系。
然而,对于已成年且超过八周岁的养子女,需要遵循其个人意见方可解除养育之责。倘若收养人未能尽到必要的抚育责任,甚至滥用职权对未成年养子女进行虐待或抛弃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时,送养人则具有法律上的权利来解除养父母同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在此过程中,须特别注意的是,在被收养人达到成年阶段之前,收养人和送养人仅能在彼此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才能解除收养关系。一旦送养人和收养人均未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明确的协议,则应向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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