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赡养退税标准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若需扣除用于赡养老人的费用,应满足如下条件:
所赡养的对象必须为年满六十周岁父母,或为子女全数离开人世且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在赡养老人方面,实施定额扣除政策如下: 一旦身为纳税人的您被认定为独子或女,则按月度扣减标准执行,即每月可享受贰仟元人民币的定额扣除优惠;而如您非独生子女之身,那么将有必要与其他亲生兄弟姐妹共享每月贰仟元的扣除额度,在此期间,每位家庭成员所分得的扣除额不得超出每月壹仟元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