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的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我们对于未成年人士收养程序的详细解读,请各位参考:
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成为收养对象: 第一,失去父母关怀的孤儿; 第二,生父生母下落不明的未成年人; 第三,生父母因生活艰难无法承担养育责任的子女。 其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担当送养人的角色: 第一,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第二,儿童福利院等相关机构; 第三,由于经济或其他原因无法独立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再次,作为收养人,您必须达到以下几个要求: 第一,您自身须没有生育过子女或是仅有一个孩子; 第二,具有足够的财务和精力来给予被收养孩童必要的照顾、教导和保护; 第三,在身体状况方面,未患上任何医学上建议不宜领养子女的病症; 第四,在个人行为记录中,无有害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不良信息; 最后,您的年龄需年满三十周岁。 如果您身无配偶且要领养异性子女,那么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应在四十岁以上。 以上所有内容,仅供广大市民朋友们参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