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我们明确了收养人应具备以下各项必要条件:
(一)存在无子女或者仅育有一名亲生子嗣的情况; (二)具备抚养、教导及维护被收养人权益的能力; (三)没有任何被医学界视为不宜领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任何不利于被收养人身心发育的违法犯罪纪录;以及(五)年龄须达到三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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