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向满十八岁子女要赡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是可以向十八岁的子女要赡养费的。但必须符合请求赡养费条件。请求赡养费同时满足的条件有:子女已成年且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等法定情形。满足支付赡养费的条件,父母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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