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与领养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
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虽不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但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一经合法成立,就应视为血亲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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