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罪的主体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弃罪主体的规定是本罪的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包括夫妻,有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
2、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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