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扶养人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一、父母;二、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三、有负担能力的兄、姐。
扶养既包括父母长辈对孩子的抚养、平辈间的扶养和子女对父母长辈的赡养,抚养被包括在扶养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至于平辈之间的扶养,一般指的是合法夫妻之间的一种相互扶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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