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收养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事实收养的认定条件有: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且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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