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收养关系的程序有两种,一是收养当事人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而使得收养关系解除。
应当注意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为未成年人的,应当有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 如果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收养人、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时,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的,应由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另一种是诉讼解除收养,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据此,收养关系当事人不能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 受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收养人、送养人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并达成协议。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已经征得其同意; (四)持有收养登记机关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经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应当持有公证书; (五)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六)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持有身份证件、户口簿。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的,要提交社会福利机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无需送养人参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