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岁的小孩会判给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离婚时一岁小孩抚养权的判定,相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般判给母亲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一岁的小孩大多还处于哺乳期,母亲的照料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母乳是这个阶段孩子最理想的食物来源,富含各种营养物质和抗体,能帮助孩子增强免疫力,健康成长。 而且母亲在长期的陪伴中,能更好地感知孩子的需求,给予孩子细心的呵护。 二、特殊情况判给父亲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例如,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受到不良影响,甚至危及健康。 又或者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明确表示希望孩子随其生活,这种情况下,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三、综合因素考量 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还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优质的生活和教育资源;生活环境是否稳定、安全,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等。 总之,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一般而言,一岁小孩抚养权会判给母亲,但存在特殊情形时,法院也可能判给父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于一岁小孩小静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经济条件好能给小静更好生活,要求获得抚养权;小李则认为自己作为母亲,更利于照顾哺乳期的小静。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小静一岁且处于哺乳期,母亲小李的照料对其成长至关重要,母乳能助其健康成长,小李能更好感知小静需求。 2、若小朱能证明小李患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且自己有抚养意愿和能力,法院可能会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小朱。此外,法院还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稳定性等因素,以最有利于小静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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