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父亲想女儿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父亲想念女儿,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探望问题:
一、依法行使探望权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这是保障父母与子女情感联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父亲首先要清楚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确定的探望方式和具体时间安排。 比如,是每周探望一次,还是每月探望两次,探望的具体时间段等。 然后,父亲要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去探望女儿。 在探望过程中,多和女儿交流互动,了解她的生活、学习情况,一起做一些有趣的事情,如看电影、做手工等,以此增进亲子关系。 二、协商变更探望安排 如果现有的探望安排不能满足父亲对女儿的思念之情,父亲可以主动与直接抚养女儿的一方进行友好协商。 协商时,要充分考虑女儿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不能因为探望而影响到她的日常作息。 三、寻求法律帮助 要是直接抚养方没有正当理由却阻挠父亲行使探望权,父亲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法院提起诉讼,详细说明自己的诉求和对方阻挠的具体情况。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保障父亲的探望权得以实现。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想念女儿小静,但探望问题引发争议。小丽时常以各种理由限制小朱探望小静,小朱希望增加探望次数,小丽却认为按原协议执行即可,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小朱依法享有探望权,应明确离婚协议或判决中确定的探望方式和时间,按规定定期探望小静,通过交流互动增进亲子关系。 2、若现有安排无法满足需求,小朱可与小丽友好协商,考虑小静的生活学习,在假期适当增加探望次数等。 3、若小丽无正当理由阻挠,小朱可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裁决保障其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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