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什么办法不付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一般而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当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所需。 不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可能会出现无需支付或者可以减免抚养费的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1.协商一致:若离婚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能够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约定不会对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比如不会影响子女的教育、医疗、生活等基本需求,那么不直接抚养方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这种方式体现了双方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的合理安排。 2.丧失劳动能力:当不直接抚养方因重大疾病,如癌症、瘫痪等,或者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等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进而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请求减免抚养费。 3.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如果不直接抚养方自身的经济状况发生了严重变化,例如所在企业倒闭失业,又找不到新的工作,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在这种情况下,也可向法院申请减免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暂时不支付或者减免了抚养费,若日后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子女仍然有权要求支付。 同时,抚养费的支付与否,最终还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约定小李不直接抚养孩子且不支付抚养费。后小朱以孩子生活教育费用增加为由,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李以当时有约定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因患癌症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减免抚养费也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虽有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但如果该约定影响孩子基本需求,此约定可能无效,小李可能需支付抚养费。 2、小胡因癌症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确实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时,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其减免抚养费的请求。 3、若日后经济状况改善,子女有权要求恢复支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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