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18岁以后抚养费怎么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孩子18岁以后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情况 原则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时便终止了。 当孩子到了18岁,且已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比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能够自行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开销,包括食宿、日常消费等,此时父母通常就不再需要承担抚养费了。 这是基于孩子已经长大成人,有能力对自己的生活负责的考虑。 二、特殊情况 1.若子女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例如正在上初中、高中等,或者因某些客观原因,像身体残疾导致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从而无法通过自身努力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依然应当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这是因为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具备完全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来完成学业或维持基本生活。 2.对于在大学就读的成年子女,如果他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比如家庭经济困难,自己无法通过兼职等方式赚取足够的学费和生活费,而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可适当支付一定的费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是基于亲情和实际情况的一种帮助。 抚养费的数额,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一般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小静年满18岁。小静考上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且无法通过兼职赚取足够费用,小静要求小朱和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朱认为孩子已成年不应再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原则上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时终止。小静虽已成年,但因家庭经济困难等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若小朱和小李有给付能力,可适当支付一定费用。 2、不过此并非法定抚养义务,而是基于亲情和实际情况的帮助。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小静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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