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男方给小孩抚养费是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男方支付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方式,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当男方有固定收入时,抚养费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这里所说的月总收入涵盖范围较广,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收入形式。 比如,有的单位会发放年终奖金,这部分收入也应计算在月总收入内,在计算抚养费时予以综合考虑。 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若男方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来确定。 比如,男方从事自由职业,收入不稳定,那么就需要统计他当年的总收入,再按照相应比例计算抚养费。 若无法准确统计当年总收入,则可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 三、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抚养费数额需要调整。 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长期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或者教育费用显著增加,如参加各类培训、出国留学等。 另外,若男方自身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失业导致失去收入来源,或者患上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巨额医疗费用等,抚养费数额可适当调整。 一般需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在小孩抚养费支付上产生争议。小朱有固定收入但含奖金,小丽认为奖金应算入总收入按比例付抚养费,小朱觉得不应算。后小胡(小朱朋友)失业,经济状况改变,其前妻小静要求按原标准付抚养费,小胡想调整,双方起争执。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丽的情况,小朱的奖金应算入月总收入。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月总收入涵盖奖金等各种收入形式,在计算抚养费时需综合考虑,所以应按包含奖金的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养费。 2、小胡和小静的情况,小胡失业属于自身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抚养费数额可适当调整,一般需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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