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抚养权时,需要认真收集以下几类材料:
一、主体身份材料 这是确认变更抚养权双方身份及与孩子关系的关键材料。 具体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等。 身份证能准确显示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户口簿则可以进一步证明双方与孩子的亲属关系,明确家庭关系脉络,为抚养权变更提供基础依据。 二、现有抚养权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能明确孩子当前抚养权归属的相关文件。 比如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其中会清晰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调解书是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的关于抚养权等问题的协议;离婚协议则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关于离婚及孩子抚养等事项的书面约定。 三、变更事由相关材料 1.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材料。 例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时,需提供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详细说明病情及对抚养能力的影响。 若对方存在虐待、遗弃孩子行为,要准备相关报案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实其不当行为。 2.体现己方更有利于抚养孩子的材料。 如经济收入证明,可包括工资单、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等需求;居住环境证明,像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显示有稳定、适宜孩子生活的居住场所。 四、孩子意愿材料(适用于一定年龄阶段) 若孩子年满八周岁,需准备其愿意随己方生活的书面材料,或者录音、录像等能清晰表达意愿的材料,尊重孩子的自主选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李。后小朱欲变更抚养权,收集相关材料提起申请。争议点在于小朱收集的材料能否证明其具备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如小李是否不适合抚养,小朱是否更有利抚养及孩子意愿等。法院最终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案情分析: 1、主体身份材料方面,小朱和小李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以明确双方身份及与孩子关系,这是变更抚养权的基础。 2、现有抚养权证明材料,如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等,要能清晰表明孩子当前抚养权归属。 3、变更事由相关材料,小朱需证明小李不适合抚养及自身更有利抚养的证据。 4、若孩子年满八周岁,孩子意愿材料是重要考量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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