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给不起可以不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不能随意以给不起为由就不给。
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 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 当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有义务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这是基于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确保他们在成长过程中能得到必要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支持,让其健康成长。 二、遇到暂时困难时的解决办法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支付方确实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暂时无法按照之前确定的标准支付抚养费。 这种情况下,支付方可以主动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坦诚的沟通和协商,说明自身的经济状况,请求对方理解并适当降低抚养费的数额。 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一份变更抚养费的协议,明确新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三、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后果 若支付方未经协商,无故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 法院在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后,支付方仍然拒不支付,那么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法院会采取一系列强制手段,比如冻结支付方的银行账户、直接扣划其账户内的存款等,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直接抚养孩子,按约定应支付抚养费。但后来小李称自己经济困难给不起,便擅自停止支付抚养费,小朱多次索要无果,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小李不能随意以给不起为由就停止支付,这是对孩子权益的损害,其有责任保障孩子成长所需。 2、小李若经济困难,应主动与小朱协商,请求降低抚养费数额,协商一致可签变更协议。但小李擅自停止支付,小朱起诉后若小李仍不支付,法院会强制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