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前妻如何把孩子要回来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想要回判给前妻的孩子抚养权,以下是一些可行的途径:
一、协商变更 这是一种相对温和且对孩子影响较小的方式。 首先,要主动与前妻进行友好、坦诚的沟通。 在沟通时,需要心平气和地阐述自己想要回抚养权的原因,比如自身现在的生活环境更加稳定,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居住条件等。 若双方能够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接下来要签订一份详细的抚养权变更协议。 这份协议要明确约定抚养权的变更情况,比如孩子从何时起由己方抚养;还要对探视权进行合理安排,例如规定前妻探视孩子的具体时间、频率和方式等;同时,关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也要清晰明确,包括支付的金额、支付的周期等。 二、诉讼变更 若与前妻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但需要注意的是,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法定变更事由。 比如,若前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伤残,导致其在身体和经济上都无力继续抚养子女,要提供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若前妻存在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如经常不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需要收集邻居的证人证言、孩子的陈述等证据;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且愿意随己方生活,同时己方有抚养能力,要提供孩子的书面意愿以及自身收入、房产等证明材料。 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来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前妻小丽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小丽。后来小朱想拿回抚养权,先尝试与小丽协商,阐述自身优势,但小丽不同意。小朱便起诉至法院,主张小丽身体欠佳且未尽抚养义务,孩子也愿随自己生活。 案情分析: 1、协商阶段,小朱虽阐述自身优势,但未能与小丽达成一致,关键可能在于双方对孩子成长环境的认知差异。 2、诉讼中,若小朱能提供小丽患病相关病历等,以及小丽不尽抚养义务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且孩子书面表示愿随其生活,自身又有抚养能力,法院从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可能会支持小朱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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