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可以随时探望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协议离婚后,关于探望孩子的问题,并非绝对的“随时”,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1.遵循离婚协议约定: 在协议离婚时,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探望权作出了明确且具体的约定,那么双方就应当按照该约定来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需严格遵守约定。 2.协商或法院判决: 若离婚协议中没有对探望权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或者之后双方针对探望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此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再次协商,确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若协商不成,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3.特殊情况的处理: 当出现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特殊情况时,只有当这些不利情形彻底消失后,探望权才会恢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后,在孩子探望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理解的“随时”探望,小李则认为应遵循协议和实际情况。协议中对探望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但小朱有时未按约定执行,且后来出现小朱疑似患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的情况。 案情分析: 1、双方既然在离婚协议中对探望权作出明确具体约定,如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那么小朱就应严格按照约定执行探望行为,不能随意违背协议。 2、当出现疑似患病等可能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特殊情况时,小李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小朱的探望权,待不利情形消失后再恢复。 3、若双方对探望事宜后续再有分歧且协商不成,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