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探望孩子算不算遗弃家庭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探望孩子不算遗弃家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探望权的性质 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后,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工作繁忙、生活压力大、个人情绪等,导致一方选择不行使探望权,不探望孩子。 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自身权利的放弃。 比如,有的父母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实在抽不出时间去探望孩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遗弃了家庭。 二、遗弃家庭的定义 遗弃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父母拒绝抚养,比如将孩子丢弃在无人照顾的地方,或者长时间对孩子不管不顾,不提供生活所需,甚至遗弃子女,这才可能构成遗弃。 三、法律后果不同 不探望孩子一般不会产生严重的法律后果,可能只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亲子关系。 比如,孩子可能会因为长时间见不到父母而感到失落。 而遗弃家庭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对于遗弃行为的惩处是较为严厉的,以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所以,离婚后不探望孩子与遗弃家庭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因工作繁忙,长时间未探望孩子,小李认为小朱这是遗弃家庭,双方产生争议。小朱称自己是因工作原因无暇探望,并非遗弃。 案情分析: 1、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小朱因工作忙未行使探望权,属于对自身权利的放弃,并非遗弃家庭行为。 2、遗弃家庭是指负有抚养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小朱虽未探望孩子,但未拒绝抚养、未将孩子丢弃或长时间不管不顾、不提供生活所需,不构成遗弃。 3、小朱不探望孩子主要影响亲子关系,不会产生严重法律后果,与遗弃家庭需承担刑事责任有本质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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