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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不让亲妈看孩子怎么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亲妈)探望孩子,这种情况可以按以下方式来妥善处理:
1.协商解决:
这是最为理想和优先考虑的方式。
亲妈可以找一个合适的时机,与对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
比如,选择一个双方都比较空闲且心情相对平和的时间,在一个安静的环境里,诚恳地向对方表明自己作为母亲对孩子深深的思念和关爱,强调自己探望孩子是合法合理的权益,也是孩子健康成长所需要的。
同时,双方可以共同商讨一个具体的探望安排,比如每周探望几次、每次探望的时长等,争取达成一致意见。
2.申请调解:
协商无法取得满意的结果,亲妈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申请调解。
这些组织通常会安排专业的调解人员介入,他们会客观公正地倾听双方的想法和诉求,分析矛盾的焦点所在。
通过调解人员的协调和引导,尽力促成双方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协议。
3.提起诉讼:
若调解也不能解决问题,亲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
法院在审理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合理判决。
若对方依旧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亲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执行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亲妈的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探望孩子,引发探望权纠纷。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商讨探望安排,但未达成一致;后申请相关组织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最终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分析:

1、协商阶段,小朱与小李未能达成一致,可能是因双方在探望的具体安排上存在较大分歧,比如探望频率、时长等方面无法达成共识。
2、调解阶段失败,或许是双方矛盾较深,难以通过调解人员的协调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3、诉讼阶段,法院会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判决,若小李不执行判决,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措施保障小朱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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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2: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