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人离婚后最多多久不见孩子正常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男人离婚后多久不见孩子算“正常”,其实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不过从法律和情理的层面,我们可以来具体分析一下: 一、从探望权角度看 离婚后,按照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是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的,而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具体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以及时间,通常是由当事人双方先进行协商来确定;要是协商没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 比如,双方可以协商好每个月的某个周末是探望时间,或者节假日如何安排探望等。 从这个法律保障的探望权来讲,父亲不应该长时间、毫无缘由地不去见孩子。 二、从子女利益角度看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离婚就消失。 父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孩子的健康成长,既需要母亲的关爱,也离不开父亲的引导。 如果父亲长期不见孩子,孩子可能会觉得自己被父亲抛弃了,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情感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一般来说,要是因为一些客观且合理的原因,像工作临时被调动到外地、突然生病了等,导致短时间内没办法探望孩子,这种情况还是可以理解的。 但要是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见孩子,直接抚养方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探望的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由小丽直接抚养。小朱起初还偶尔探望孩子,后来渐渐长时间不见孩子,小丽多次联系小朱协商探望事宜,小朱均不理会,双方就小朱长期不见孩子是否合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探望权角度看,小朱作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小丽有协助义务。双方本应协商确定探望方式和时间,小朱毫无缘由长期不见孩子,不符合法律保障的探望权规定。 2、从子女利益角度看,父母离婚不影响亲子关系,小朱长期不见孩子可能使孩子觉得被抛弃,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情感发展。小丽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要求小朱履行探望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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