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证据证明不给看孩子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情况下,要起诉并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可参考以下方法:
一、收集间接证据 收集证据至关重要。 聊天记录是常见的间接证据之一,若在与对方的交流中,涉及到探视孩子的话题,而对方表现出回避、拒绝的态度,要妥善保存这些记录。 比如,对方回复说“最近孩子忙,不方便探视”等类似话语。 此外,证人证言也有很大作用。 邻居若经常看到一方试图探视孩子却被对方阻拦,或者共同朋友了解相关情况,他们的证言都能作为有力证据。 二、书写起诉状 起诉状需清晰明确。 原告(即探视权申请人)和被告(阻止探视一方)的身份信息要详细准确,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部分,要具体说明希望的探视方式和时间,例如每周探视几次、每次探视时长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对方阻止探视的具体情况,如曾发生过的阻拦事件等。 三、向法院提交材料并立案 准备好起诉状及收集的证据等相关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法院会予以立案。 四、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陈述各自的观点和事实。 法院会根据双方陈述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若认定探视权受阻碍的事实成立,会依法作出保障探视权行使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探视孩子常遇阻碍,但无直接证据证明小丽不让看孩子。小朱欲起诉维护探视权,收集聊天记录、寻找证人证言,书写起诉状明确诉求,向法院提交材料立案,等待审理判决,争议点在于能否凭间接证据证明小丽阻碍探视。 案情分析: 1、小朱收集的间接证据,如聊天记录中小丽回避、拒绝的回复及证人证言,若能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对证明小丽阻碍探视有重要作用。 2、起诉状中详细准确的身份信息、具体的探视诉求及事实阐述,有助于法院清晰了解案情。法院会依据小朱提交材料及双方陈述判断,若证据充分,会保障小朱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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