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剥夺抚养权和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分别对剥夺抚养权和继承权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剥夺抚养权的情况 1.严重疾病或伤残:当一方患有长时间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例如艾滋病、肺结核等,这些疾病可能通过日常接触等方式传染给子女,对子女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像严重的心脏病、癌症等,身体状况极差,难以正常照顾和陪伴子女成长。 又或者因意外等原因导致伤残,生活无法自理,没有能力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就可能丧失抚养权。 2.不尽抚养义务:若一方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比如有稳定且足够的收入,却长期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不关心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成长需求,而另一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这种情况下,未尽抚养义务的一方可能会被剥夺抚养权。 3.存在不良习性:如果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会对子女的价值观和成长产生极坏的影响,被认为不适合抚养子女,从而丧失抚养权。 剥夺继承权的情况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若故意实施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和道德准则,其继承权必然会被剥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出于争夺遗产的不良目的,对其他继承人进行杀害,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继承秩序和公序良俗,其继承权将被依法剥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例如对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被继承人,长期进行遗弃,不提供基本的生活照顾,或者进行虐待,给被继承人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且情节严重的,将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通过不正当手段对遗嘱进行伪造、篡改等行为,企图谋取更多遗产,且情节严重的,会被剥夺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小朱患严重心脏病,生活难以自理,小李以其无法照顾孩子为由要求剥夺小朱抚养权。此外,小胡为争夺遗产杀害小丽,小静伪造遗嘱企图多占遗产,引发相关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患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难以给子女提供稳定生活与教育环境,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角度,小李要求合理,小朱可能丧失抚养权。 2、小胡故意杀害小丽以争夺遗产,严重违背法律和道德,其继承权必然应被剥夺。 3、小静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企图谋取更多遗产,这种不正当行为使其继承权应依法被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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