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没有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况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确实可能出现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双方协商一致: 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抚养费问题进行协商。 若双方经过充分沟通与权衡,一致同意其中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并且这种约定不会对子女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比如能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 同时,抚养孩子的一方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能够独自承担起抚养子女的所有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审核相关情况属实后,通常会尊重双方达成的约定。 2.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 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为意外事故,如严重的工伤导致身体残疾无法工作,或者患上重大疾病,如癌症等,使得自身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而且除了自身劳动收入外,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例如没有房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等,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时。 此时,该方可以向法院提供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劳动能力鉴定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抚养费。 3.抚养方放弃要求: 若抚养子女的一方出于各种原因,如感情因素或者经济考虑等,明确向另一方表示放弃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的权利,那么另一方也就无需支付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约定小李不支付抚养费。后小朱反悔,称自己经济压力大,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因工伤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无法支付孩子抚养费,小静却要求其必须支付。还有小丽明确放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又改变想法。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当初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权益,若小朱经济能力能保障孩子需求,法院通常会尊重原约定,小李可不支付抚养费。 2、小胡因意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院会酌情减免其抚养费支付义务。 3、小丽当初放弃要求,对方据此未支付,若没有特殊合理情形,对方仍可继续不支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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