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九个月婴儿应该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我国法律中,离婚时九个月大婴儿抚养权归属问题,相关规定及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常判给母亲的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对于九个月大的婴儿而言,这一阶段正处于哺乳期。 母亲在哺乳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能为婴儿提供全面的营养,增强其免疫力,有助于婴儿的身体发育。 而且,母亲在长期的照顾过程中,与婴儿建立了更为亲密的情感联系,能更敏锐地感知婴儿的需求,在日常生活照顾上也更为得心应手,这些都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所以一般会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二、特殊情况下判给父亲的情形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 例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严重的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如严重的精神疾病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对婴儿的健康产生直接威胁,使得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另外,如果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比如对婴儿不闻不问、不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等,而父亲明确要求子女随其生活,这种情况下,法院出于对婴儿成长环境的考虑,也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总之,一般九个月婴儿抚养权会判给母亲,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对婴儿成长不利,法院会综合考量后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育有九个月大婴儿,后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就婴儿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作为母亲应获得抚养权,小李则称小朱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对婴儿成长不利,要求自己获得抚养权。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九个月大婴儿处于哺乳期,母亲在哺乳及日常照顾上有天然优势,通常抚养权应判给母亲。 2、但本案中若小朱确实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属于特殊情况,可能对婴儿健康产生直接威胁,不利于婴儿成长,而小李明确要求抚养,法院综合考量后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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