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父亲去看儿女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父亲探望子女的问题,一般会依据不同情况来处理,具体如下:
一、有约定从约定 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于父亲的探望权已经有了明确且详细的约定,那么,父亲就应当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探望权,这样既能保障父亲的探望权益,也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稳定性。 二、协商确定 要是离婚时双方没有对探望权作出约定,或者约定得不够明确,父亲可以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协商,来确定探望的具体安排。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都应该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放在首要位置。 三、法院判决 若双方经过协商还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父亲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依法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公正的判决。 需要强调的是,父亲行使探望权时,绝不能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要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协助父亲行使探望权,父亲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小朱探望子女问题产生争议。离婚时双方未明确约定探望权相关事宜,小朱希望能定期接走子女共度周末,小李则认为只能在自己家中探望,双方协商不成,小朱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双方离婚时未对探望权作出明确约定,按照相关规定,此时应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探望的具体安排,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首要原则。 2、由于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朱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权益及双方具体情况,对探望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公正判决。 3、若小李不协助小朱行使探望权,小朱有权申请强制执行,且小朱行使探望权时不能损害子女身心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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