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可以不让对方看孩子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不可以约定不让对方看孩子,即便作出这样的约定,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1.探视权有明确法律保障: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探视权有着清晰明确的规定。 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而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则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 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所产生的法定权利。 其设立的重要意义在于,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够与子女保持情感上的交流,维系良好的亲子关系。 这种权利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不容随意被剥夺。 2.关乎子女的健康成长: 从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长远的成长发展角度来看,父母双方给予的关爱和陪伴都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禁止一方探视子女,极有可能在孩子的心理层面造成诸多负面影响。 当然,如果在实际的抚养过程中,一方的探视行为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不过,当中止探望的相关事由消失之后,应当及时恢复其探望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小李不得探视孩子。之后小李要求行使探视权,小朱以离婚协议约定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小李遂起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探视权有明确法律保障。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探视权基于血缘关系产生,受法律保护,小朱与小李的离婚协议中禁止探视的约定无效。 2、从子女成长看,父母关爱陪伴不可或缺,禁止探视可能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若一方探视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另一方才可申请中止探望,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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