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孩子的抚养费需要到执行人所在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孩子抚养费,通常无需到执行人(一般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进行。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管辖法院 起诉孩子抚养费案件的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这里的被告住所地,指的就是其户籍登记所在地。 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例如,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在C市D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且不是因住院就医在此居住,那么C市D区就是其经常居住地。 二、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管辖法院的确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不过,一般的抚养费纠纷,大多还是遵循上述普通管辖原则。 三、起诉流程 首先,要准备好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清晰写明自己的诉求和事实理由。 同时,还需准备相关证据,像离婚协议,它能明确双方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孩子生活费用支出凭证,能证明孩子生活的实际花销等。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法院受理后,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不支付抚养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未按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欲起诉。争议点在于小朱不确定应到小李住所地还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且不清楚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小朱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后,准备好材料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审理后作出判决,小李仍不支付,小朱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 1、关于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如小李户籍在某区,该区就是住所地;若离开户籍地在另一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非住院就医),则该区为经常居住地。 2、起诉需准备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孩子生活费用支出凭证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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