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对方把孩子藏起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下,你具备向法院申请执行令的权利,其目的是促使对方交出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当离婚后,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合法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责任。 关于行使探望权利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首先应由当事人自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判决。 倘若对方坚决不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将会采取诸如拘留、罚款等强有力的强制措施,以此来保障你探望孩子的权利能够真正得以实现。 与此同时,你也可以主动与对方展开沟通和协商,尽最大努力以平和、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恶化升级。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已经年满8周岁,那么在决定探望等相关事宜时,必须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总之,无论如何,都要依靠合法的途径来维护你自己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成长不受不良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不直接抚养孩子。小朱探望孩子时,小李拒绝协助。小朱能否申请执行令让小李交出孩子成争议点。双方就探望方式和时间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小朱有探望子女的合法权利,小李有协助义务。小李拒绝协助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由于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小朱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方式和时间,法院应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3、若小李仍不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保障小朱探望权。 4、若孩子年满8周岁,决定探望事宜时需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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