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冷静期需准备的资料主要包含以下这些:
首先是双方的身份证,这是用于明确双方身份的重要凭证,能确保办理离婚手续的是合法的当事人。 其次是结婚证,它见证了双方婚姻的开始,是离婚手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离婚协议书尤为关键,它必须明确体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是离婚的基础。 同时,要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等细节。 对于财产及债务处理,也需协商清楚,若有子女,还得准备子女的相关信息,像出生证明,这能明确子女的身份和相关情况。 若涉及财产分割,就需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像房产证明能清晰表明房产的产权情况,车辆登记证能明确车辆的归属等。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务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上述资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只有符合条件的,才会给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期限。 期满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在冷静期内反悔,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离婚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准备资料时,对于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小朱认为房产应全归自己,因自己出资较多;小李则觉得应按比例分割。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僵持不下,影响了离婚手续的正常办理。 案情分析: 1、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是明确身份及婚姻关系的基础资料,不可或缺,确保离婚程序的主体合法。 2、离婚协议书需体现自愿离婚意思,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本案中财产分割争议导致协议难成,影响登记。 3、若涉及财产分割,财产证明是关键,能明确产权归属,本案房产证明等能辅助判定房产归属。 4、一方反悔可诉讼,若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或反悔,诉讼是解决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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