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写了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协议中关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通常是不被允许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抚养、教育和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以此来保障子女的生活以及接受教育等各方面的需求。 倘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那么此约定很可能因为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失去效力。 一旦出现纠纷,另一方可以借助诉讼等途径来要求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若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并且这种约定不会对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允许不支付抚养费。 但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必须格外谨慎,要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子女的利益。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约定不给付抚养费是不会得到法律认可的。 因为法律始终将子女的利益放在首位,致力于保障未成年子女能够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约定小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后小朱经济出现困难,难以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及教育费用,遂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小李以离婚协议约定为由拒绝,双方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方应支付抚养费,小朱和小李约定小李不支付抚养费,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应认定无效。 2、若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利益,可能存在特殊情形允许不支付抚养费,但此案件中,小朱经济困难,显然该约定已损害子女利益,小朱有权要求小李支付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